近日,市质监局召开省级地方标准宣贯会议,对近日发布实施的《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进行宣传贯彻,全市8家煤炭检测机构和32家用煤大户企业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市质监局聘请标准化专家详细讲解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执行标准时的注意事项。《工业和民用燃料煤》标准规定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的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包装和标识、储存、装卸与运输。详细规定了发电用煤、非发电工业用煤、民用散煤、民用型煤和蜂窝煤的质量指标,对减少燃煤对空气的污染有着积极的防治作用。该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使用的工业和民用燃料煤,不适用于作为原料用煤的煤炭产品。“这次会议对今年冬天开展煤质检测工作很有意义。”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该局首次召开的《工业和民用燃料煤》省级地方标准宣贯会是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