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7 年自治区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组织开展2017 年自治区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本次专项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型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开发和制造2.5 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智能配电、用电、电网协调运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和装备,推动分散式风电、生物质能供气供热、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实施2017 年自治区
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开展2017 年自治区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枸杞、葡萄、羊绒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结合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以提升基地功能和层次为目的,全面提升基地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新技术服务。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对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引进、消化和再创新,提高原创型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水平,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技术集成和二次创新的产业化应用,推进高附加值产品的产业化,增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实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攻克重点领域内的技术瓶颈,解决共性技术难题,促进服务模式创新,发挥自治区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平台的作用,增强其在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高技术服务能力。
二、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
(一)新材料产业
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新型电子材料和复合材料,开展纳米、超导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和产业化,提高新材料工艺装备的保障能力。重点支持纳米材料,电子级单晶硅材料,高性能镁、铝、锰、钛合金材料,新型高附加值碳基材料,高温涂层材料,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超细银粉、电子浆料、蓝宝石晶体加工制品等新型电子材料,新型电池产品及配套材料,可降解生物基材料、石墨烯材料、富勒烯材料等。
(二)新能源产业
发展光电光热、大型风电、储能、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新型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及装备,支持开发和制造2.5 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智能配电、用电、电网协调运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和装备,推动分布式光电、分散式风电、生物质能供气供热、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发展工业机器人、通用航空、煤矿机械、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焊接、装配、管件制造等高精度、高可靠性工业机器人,民用航空关键机载设备及零部件制造,煤矿成套输送设备及配套零部件,轨道交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制造,3D 打印装备及新型增材制造,军民融合领域先进装备制造,高精度机械基础件和高端铸件制造,高精密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等产业化。
(四)生物产业
依托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宁夏特色名优的生物育种、生物饲料、生物肥料等研究及产业化。发展高附加值的氨基酸、功能性低聚糖和精细化学品生物制造产业。围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多发重大疾病的防治,开展原研药、仿制药物、新型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标
准体系升级。依托中药材原产地GAP 基地,支持中药(回药)制药过程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产业化,提升中药生产装备制造水平。
(五)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资源节约和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支持煤炭清洁利用技术装备、先进发电设备、大功率半导体照明芯片与器件等节能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燃煤电厂节能与超低排放、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关键节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支持工业废水、水体、土壤农药残留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关键治理技术成套装备、核心零部件及配套材料产业化。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综合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拆解等“城市矿产”开发、农林废弃物和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
(六)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电子信息基础材料及设备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产业。支持集成电路制造及材料,半导体、光电子等关键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化,云计算、物联网、网络和终端测试计量等设备的研发、制造。卫星及应用,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产品。智能家居、智能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农村、创业创新等领域的应用,发展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数据服务。支持“互联网+”在生产、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协同制造、智慧能源、健康医疗、电子商务、交通旅游等服务智慧化。
(七)数字创意产业
发展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产业,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技术装备,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广播影视整合媒体制播等配套装备和平台,支持数字艺术展演展陈、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依托宁夏特色文化,创造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创意内容产品,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推动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教育、旅游、医疗、展览展示、地理信息、公共管理等领域应用。
(八)高技术服务业
发展基于高技术应用和支撑科技创新的新型服务业态,支持以市场化服务为核心,以服务标准体系、专业性服务、增值服务建设为重点的高技术服务规模化应用项目。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化节能监测服务,面向研发的试验、检测、分析、评估等专业化服务,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系统化集成高端研发设计服务;航空培训、飞行体验等通用航空产业运营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服务等科技服务。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研发实力、产业化生产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自治区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已获得过自治区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已获得过本专项支持但项目未经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补助资金分为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两种方式。申请事前补助资金的项目,应为尚未开工或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事前补助项目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以借款方式通过平台企业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规定比例留用、收回资金。申请事后补助资金的项目,应为2015 年1 月以后开工建设、截至项目申报日已完成全部投资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事后补助项目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三个月内由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意见报我委和财政厅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为引进技术(近三年获得的发明专利、自治区级及自治区级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成果鉴定等),经过小试、中试等工程性检验,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产业化生产基础,产品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项目技术方案应避免采用单一技术或工艺,在工艺、技术路线设计中要突出研发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综合应用,形成多种技术集成和综合技术优势。项目所采用技术应对提升本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大影响,其技术先进性在未来2-3 年内可以保持在我区行业发展的前列。所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是在区内的首次产业化应用。
(四)项目总投资规模一般应不低于1000 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3。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严格按照编制大纲,由有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附件。申报单位要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以附件方式附在资金申请报告后。
(六)附件要求
1.申请事前补助的项目应按照附件1 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申请事后补助的项目应按照附件2 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申报,于2017年4月20日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一式二份)。
五、支持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王峰5023427
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马学霞506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