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广东发改委近日发布《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广东省“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约350万千瓦,按照每千瓦投资8500元计算,陆上风电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鼓励风电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积极使用我省风电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以下为规划原文: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我委印发了《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对引导我省陆上风电有序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引导作用,促进我省陆上风电科学有序发展,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级以上市,组织对《规划》进行了修编,更加突出规划先行、有序开发、加强监管、综合效益,更加强调风电项目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主体责任。项目方面,除已核准和列入2016年国家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内的项目外,将位于生态严控区范围内的项目和有关市叫停的项目全部取消,增补了部分市新提出的不位于生态严控区的项目,调整后规划风电项目个数和装机容量比原《规划》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现将修编完成的《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
风电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成熟、具规模开发条件的发电方式之一。积极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对于增加我省清洁能源供应、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及我省陆上风电发展实际,修编《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3-2020年)》,规划年限2016-2030年。
一、发展基础
(一)资源条件
我省地处热带、亚热带季风区,受季风气候影响明显,冬季(12-2月)受冷高压脊控制,盛行偏北风和东北风,风速较大;春季(3-5月)由冬季风开始转为夏季风,冷暖空气交替,风向多变,盛行风向较乱;夏季(6-8月)西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北跳西伸加强,印度洋西南暖湿气流异常活跃,盛行风向主要以偏南风为主,风速较小;秋季(9-11月)由夏季风转为冬季风,风向逐渐转为以偏北风为主。夏秋季节沿海地区易受热带气旋影响产生短暂的大风天气。
我省地形地貌复杂,既有沿海地区,又有内陆地区,既有平原、丘陵,又有山区等,因而局地风速差异较大。总体而言,全省各地平均风速呈由沿海向内陆逐渐减小的分布趋势,但北部山区一些海拔较高的地方会出现较大的风速。我省沿海是平原地区,濒临南海,海岸线长,有上千个岛屿,受海洋动力作用(海洋表面平滑,使气流加速)、海陆热力作用(由于大陆和海洋热力性质的差异而产生海陆风),以及冬夏季风和局部地形等的共同影响,该区具有相对丰富的风能资源。粤北大部分是山区,受冬季风和海拔、地形等因素影响,处于冷空气南下主要路径上的南岭山脉部分海拔较高的峰、脊区域具有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其余地区风速则较小。
根据新的风能资源评价结果显示,我省风能资源(平均风速、平均风功率密度)较大的地方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和粤东西北海拔较高的山区。风资源丰富地区70米高度以上年平均风速达到6.5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350 瓦/平方米以上。根据省气象局《广东省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报告》,我省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00瓦/平方米具有开发潜力的地区可开发量约为1900万千瓦;其中风功率密度≥250瓦/平方米目前可开发的地区开发量约为1650万千瓦;风功率密度≥300瓦/平方米风资源良好的地区技术开发量约为1400万千瓦。
(二)发展环境
随着风力发电技术日益成熟,世界各国将发展风电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的重要举措,全球风电发展迅猛,截至2015年底,全球80多个国家已开发风电项目,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4.32亿千瓦。预计今后5-10年,世界风电将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发展,在电力系统中特别是在新增能源供给中的比重将稳步上升,风电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更加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快速发展,到2015年底陆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29亿千瓦,在全球排名。风电装机容量占我国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8.5%,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国家“十三五”规划陆上风电装机容量2020年达到2.4亿千瓦。国家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鼓励风电发展的分区域电价、配额引导、全额保障收购等政策措施,建立了促进风电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发展风电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省陆上风电稳步有序发展,截至到2015年底,累计建成陆上风电场61个、并网装机容量约246万千瓦,在建项目50个、装机容量284万千瓦(不含部分项目中的已并网容量),积累了丰富的陆上风电开发建设经验,为风电的规模化开发打下了基础。我省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随着风电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建设成本下降,风能开发利用具有较大潜力。我省是能源需求大省,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仍将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传统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新能源,调整能源结构。我省陆上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陆上风能资源,对于满足我省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进一步做好风电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林业规划、旅游规划等规划的衔接,有序开发风电资源,合理布局风电场址,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实现风电开发与环境资源保护协调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低碳绿色发展。
(二)发展目标
根据我省陆上风电场风能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我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
(三)场址选择原则
根据我省陆上风能资源分布特点,按照《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等要求,我省陆上风电场选址布局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场址70米高年平均风速原则上大于6米/秒,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20瓦/平方米,主导风向频率在30%以上的地区。场址主导风向上地形尽可能开阔、宽敞,障碍物尽量少、粗糙度低,对风速影响小。
2.严格遵守生态红线。场址布局满足生态保护要求,严格按照划定的生态红线避开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等控制区域。
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风电场址和运输道路尽量节约用地,尽量利用现有线路,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和山体破坏。场址与附近居民居住点保持适当距离,减小光影效应和噪音污染。
4.电网送出条件良好。场址尽量靠近合适电压等级的的变电站或电网,并网点的短路容量应足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