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2016年2月28日北京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公告明确集中交易中,在发电侧,将西北发电企业申报价格考虑输配电价和网损后,折算为山东省落地价格,并计算与山东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电价的价差。在用户侧,用户申报与目录电价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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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
为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发挥交易平台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区跨省送受电新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银东直流跨区部分送受电计划的复函》,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购电方:山东省政府确认的电力用户(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售电方:银东直流3个配套电源企业,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煤电企业和风电、太阳能发电企业(煤耗高、污染排放高、装机容量小的煤电企业暂不允许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国网西北分部,国网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电力公司。
二、交易关口和标的
1.交易关口: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西北外送交易关口为银东直流银川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山东省交易关口为银东直流胶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电力用户交易关口为用户下网侧。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第2页共29页
2.本次交易执行时间为2016年3月-12月。
3.本次交易分为两个阶段开展。阶段,为所有准入的售电方与购电方开展集中竞价交易,交易上限为50亿千瓦时(对应银东直流银川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电量,下同)。第二阶段,为银东直流3个配套电源企业与购电方开展双边和集中交易,交易上限为40亿千瓦时。
4.根据银东直流送电曲线和已安排交易,本次交易阶段各月交易上限原则上为5亿千瓦时(具体根据安全校核和交易情况可略作调整),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行申报,其中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为上网电量折算至西北出口侧电量(各省电量折算系数如下:陕西99.23%,甘肃99.15%,青海99.3%,宁夏100%),用户申报下网侧电量。
5.如两个阶段中交易未达到交易上限,后续根据银东直流输电通道使用情况和市场需求,可在2016年分批次再组织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
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