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39号)、《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三北”地区电力系统调峰问题,充分发挥电储能技术在调峰方面的作用,促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建立,减少弃风、弃光,满足民生供热需求,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起草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