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瓮安花竹山风电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备案的通知
黔能源科技〔2015〕77 号
贵州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贵州瓮安花竹山风电场项目申请进行节能评估文件审查备案》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要求,我局已对该项目的下列相关节能评估信息进行备案、存档。
一、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境内,总装机容量96兆瓦,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年设计上网电量为184128.2兆瓦时,等效满负荷年
利用小时数为1918 小时;年综合能耗482.9吨标准煤(当量值),风电场场用电率为2.13%。
二、风电场同步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变电站,以一回110千伏线路接入110千伏永和变;35kV集电线路长度约为46.5公里。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贵州瓮安花竹山风电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