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云南发改委贯彻落实省委扶贫开发精神意见。针对可再生能源扶贫开发这块,文件中因地制宜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落实《光伏扶贫规划》,争取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扶贫试点。
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局、办、处室、单位:
现将《云南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
云南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发展改革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近期,省委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工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省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基本方略、战略举措,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工作思路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加顺应贫困群众需求。
(二)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聚焦4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省世居少数民族特别是8个人口较少民族、574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围绕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职责,在规划编制、计划安排、投资融资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为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贫困地区都不掉队、一个民族都不落伍、一个贫困群众都不落下做出应有贡献。
二、支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围绕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五个一批”工程,加大支持力度。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抓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退牧还草、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沼气等项目建设。加强高产稳产粮田建设。实施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等富民工程,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落实《光伏扶贫规划》,争取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扶贫试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企业建立原料基地,继续实施每年省级10万吨化肥储备政策,确保边远贫困地区化肥供应。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平台建设,增强就业服务、统筹城乡社会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制定措施,落实政策,推动贫困人口实现更好就业、更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