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上海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沪发改环资〔2015〕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2015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上海市2015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全力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现制定本市2015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要进一步认识当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从现实国情、市情和需要出发,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努力走一条符合上海特点的发展经济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完成全市及各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工作目标: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以内,力争控制在400万吨标准煤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870万吨以内,力争控制在780万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500万吨,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各下降1%,完成国家下达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考核指标。
二、实施主动调整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方法机制,自上而下推动调整。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重点企业”,推进104区块提升、195区域转型及198区域调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000项左右,完成小型不锈钢冶炼加工、普通热轧、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布局不合理的有色金属压延、再生有色金属简单加工、104工业区块外危化生产企业和环境敏感区内的零星化工、淘汰类目录内橡胶和塑料制品、环境敏感区内以及排污不纳管的印染企业、淘汰类目录内生产工艺和设备等调整项目。基本实现四大工艺生产点数量压缩至2010年的50%左右、水泥产能压缩至700万吨、砖瓦专项完成调整、石材生产行业企业减半等调整目标。
(二)强化能效环保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产出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产业淘汰标准。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根据国家要求,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排放标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建设项目的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税务、建设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纵横联动的协管体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能评环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