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24号),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组合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突出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民间投资主体作用和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工业技术改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投资,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全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中的关键作用。
(一)投资总量目标。2015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增长12%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万亿元。其中,省“411”重大项目计划投资7270亿元。
(二)投资结构优化目标。大力推动投资结构升级、效果提升,力争列入省“411”重大项目计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2000亿元,增长20%;重大产业项目投资1300亿元,增长20%;工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投资850亿元,增长20%;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投资600亿元,增长20%。
(三)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年度推进省“411”重大项目960个。重点推进重大单体项目812个,其中续建项目626个,新开工项目186个,新增项目开工率80%以上。推进重大单体产业项目593个,其中50亿元以上重大单体产业项目40个,年度完成重大单体产业项目投资1300亿元。
(四)重大项目前期目标。推进23个“国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计划安排前期谋划项目136个。力争年度浙商回归引进到位资金3000亿元,央企项目完成投资76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16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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