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显示,青岛市风电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附:《青岛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能源部分)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火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余热余压发电: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非跨境、跨省±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非跨境、跨省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500千伏及以下、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220千伏以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