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全面贯彻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电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促进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4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35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14〕31号)具体要求,决定在全省电力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按照“工作要认真、内容要全面、方式要新颖、效果要突出”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做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标语、板报、图片展、宣教片等方式,保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要调动电力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发挥他们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生产,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广大电力职工都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做到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三、尽职尽责,狠抓落实
各单位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日常监督管理、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统筹兼顾,注重实效。集中组织开展以电力迎峰度夏、防洪度汛、防地质灾害为主要内容的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的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征文和摄影比赛以及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和第六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同时要加强对电力安全知识和电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的宣传,努力为电力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电力供应环境。
各单位请于7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河南能源监管办。其中,省电力公司、中央电力企业驻豫分(子)公司、各集团公司对所属(所管)各电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后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报送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为主。
联 系 人:周 勋
联系电话:0371-65832808
邮 箱:zhouxun@serc.gov.cn
传 真:0371-65836663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