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作为《
可再生能源法》重要配套细则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已被纳入国家能源局2011年工作计划,该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2010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都提到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制度,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2007年9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规定了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强制市场份额目标,即到2010年和2020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据了解,未来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电网公司,要求在其收购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另一种则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发电企业,要求其所发电力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