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了排水系统。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渗滤液、生活污水、卸料车及卸料区冲洗废水一并送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府河。
鹤壁市华维测控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鹤煤集团科技处下属的科技型实体企业,主要承担鹤煤集团煤矿、选煤设备、煤仓、料仓、破拱、空气炮及自动化系统的研制、改造、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力量雄厚,机加工艺完善,产品检验及使用环境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严格遵循国际ISO:9000认证标准,实施产品“三检”制度,即用户使用验收制度,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售后信息反馈制度。倾心打造稳定、可靠、具性价比的工矿自动化产品。
(四)飞灰处理方式由厂内固化后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变更为厂内螯合固化,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后送至武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复测报告》表明: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技术队伍,在产品研发方面,采用CAD绘图、三维造型、模拟仿真等前沿技术手段,不断追求智慧的无限提升,实现电器科技与生产工艺的完美结合,在工矿自动化设备领域不断创新,引领市场,成就经典。全自动CO2气体保护焊接、程控氩弧焊、数控模数加工、精密压力铸造、智能静电喷涂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产品性能。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精湛的生产工艺,优良的制作技术,使得产品尽显一流品质。
联系电话:0392-328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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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垃圾渗滤液回喷炉内焚烧处理变更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雨水排口外排废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磷酸盐、动植物油和石油类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你公司《关于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42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和《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总站环监补字〔2013〕第037号)(以下简称《验收复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飞灰未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未建设焚烧飞灰固化系统。之后你公司对飞灰处置问题进行了整改,建设了飞灰固化装置。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六)烟囱由三管集束式变更为单管钢筋混凝式,高度不变。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
(一)锅炉烟气温度控制在850℃~950℃之间,并停留3秒,调整焚烧炉风量、风速,使垃圾和空气在炉内充分混合、扰动和燃烧,阻止二噁英的产生。烟气经半干法烟气脱硫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通过封闭及贮坑负压装置降低垃圾卸料过程及垃圾贮坑内恶臭气体的排放。燃煤采用封闭式贮煤库,输煤采用封闭皮带廊。
(一)焚烧炉出口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烟尘、汞、镉、铅浓度和林格曼黑度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出口烟气中二噁英类浓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以环审〔2007〕561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11月以鄂环函〔2011〕925号文同意工程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运转负荷和机组负荷均达到75%以上,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垃圾焚烧炉由6×400吨/天(5运1备)变更为4×650吨/天(3运1备),日处理垃圾量由2000吨/天减少至1950吨/天。
关于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工程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新建4台47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25兆瓦和1台12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飞灰预处理(加湿)及垃圾接收、贮存和运输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为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3%。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变更:
(三)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一)工程占地由8.13公顷减少至5.79公顷,垃圾库与环评相比顺时针方向调整90度,冷却塔由厂内南面调整至东北角。
(二)炉渣采用干式人工除渣,暂存至厂内钢渣库和渣棚。飞灰由气力输灰系统输送至灰库暂存。炉渣外售制砖,飞灰经螯合固化后送至武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办公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
武汉汉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正式投产后应进一步完善飞灰的固化、检测、处置工作,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10日印发
(七)冷却塔由自然通风变更为机力通风。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出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汞、总砷、总铬、总铅、总镉浓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应限值要求。
(三)汽轮发电机组由2台25兆瓦变更为1台25兆瓦和1台12兆瓦。
我部委托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和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冷却塔、汽轮机、发电机、给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并加装了消声器和隔音罩。
(五)制定了预防措施预案,预案中明确了事故处理机构、职责、程序、措施等。建有一座2000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事故池。目前垃圾库边界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