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榆林市能源局对榆阳区三台界煤矿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东1313充填工作面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东1313充填工作面使用未取得MA标志的地面普通插座和切割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用JDB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的QBZ系列隔爆型磁力启动器”等23条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榆林市煤矿安全八条禁令》等相关规定,现责令榆阳区三台界煤矿立即停产整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该矿所在地公安和供电部门要对其采取停供火工品和限电措施。同时,该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其采取停供煤炭计量票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现予公告。
榆林市能源局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