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方案》显示,截至 2021 年底,广西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741 万千瓦和 312 万千瓦,分别约有 400 万千瓦和 240 万千瓦项目正在建设。2021 年,广西印发了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新增安排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容量约 2300 万千瓦。
《方案》明确,力争 2020年及以前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全部在 2023 年底前建成投产,纳入2021 年建设方案的项目 2023 年前实现全部开工,“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产。其中,2022 年和 2023 年分别新增并网新能源规模不低于 400 万千瓦和 600 万千瓦。
根据《方案》部署,当前要全面加快 2020 年及以前年度获得建设指标项目建设进度。2018 年底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2019 年及以前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2022 年 6 月底仍未并网的,项目建设指标作废,若已部分并网的,未并网的剩余容量指标作废。2020 年核准的风电项目未在 2023 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2020 年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未在 2022 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不再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需满足市场化并网条件方予并网。
此外,纳入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自建设方案印发之日起计,风电项目半年内要申报核准,核准后一年内完成基风机及升压站基础浇筑,两年内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及 50%以上项目投资,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纳入建设方案的市场化并网项目,自建设方案印发之日起计,风电项目要求半年内申报核准,核准后一年内完成基风机及升压站基础浇筑,两年内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及 50%以上项目投资,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在 30 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放宽至三年半全容量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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