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1-101-01)
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地点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年度资格预审集中采购招标方案已由集团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基本情况
规 模:各项目规模。
建设地点:各项目地点。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应符合业主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
资格预审适用招标范围:资格预审结果适用于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标段,包含风电场基本建设所有的土建、安装相关工作。
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年度资审结果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体系认证: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4项类似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电力建筑和风电安装等,可体现于同一合同中,亦可体现于不同合同中,电力建筑业绩及风电安装业绩均需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需要至少有1项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企业资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