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部门联合发文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明确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我国高载能行业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西部地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高载能行业要替代使用化石能源,就要充分利用“风光”以及基于“风光”的绿氢等能源。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
我国能源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西部地区“风光水”等清洁能源丰富,“西电东送”长期支撑东部地区的能源消费。业内普遍认为,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能源资源远距离输送将面临效率和能耗问题,若能实现产业转移,就地消纳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既能解决能源长距离的输送问题,又可以实现工业体系脱碳。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陈洪波表示,“支持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是《意见》的大亮点,对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利于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
“从经济发展规律看,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此举有利于西部可再生能源基地新能源就地消纳,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同时有利于东部地区优化经济结构,从而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传统发展模式下,高载能行业‘高耗能、高碳排’,目前不少东部地区已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发展。”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银湖新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韦福雷告诉记者,“但钢铁、电解铝等高载能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为保障供应链安全不能大幅削减。”
陈洪波表示,我国高载能行业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西部地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高载能行业要替代使用化石能源,就要充分利用“风光”以及基于“风光”的绿氢等能源。“目前、便捷和经济的方式,就是让高载能行业转移到西部。”
“另外,西部一些清洁能源优势地区也是煤炭基地,随着降碳进程的推进以及化石能源需求量下降,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无产业支撑’的严峻挑战。支持高载能行业向这些地区集聚,有利于其摆脱对煤炭产业的依赖,发展新的产业体系。”陈洪波进一步指出,“而且高载能行业能源成本占比高,受能源价格波动影响大,随着‘风光’平价以及绿氢成本逐步下降,其‘西进’将有利于降低能源成本。”
政府搭台必不可少
高载能行业如何才能实现科学集聚?
韦福雷称,西部地区“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开发资源量占全国的80%左右,“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的9个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其中7个在西部地区,分别为雅鲁藏布江水电基地、金沙江上下游、雅砻江流域、黄河上游和几字湾,以及河西走廊、新疆等清洁能源基地。
陈洪波介绍,高载能行业集聚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支持东南沿海现有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有序转移;二是鼓励新的高载能企业在西部投资建厂。
“集聚需要政府搭台,开展市场化运作。”陈洪波指出,“国家层面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和机制,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条件,东部地区地方政府要支持现有高载能企业转移。同时,高载能企业作为投资和经营主体,要做好决策和具体落地实施。”
韦福雷介绍,目前,云南、四川等省已利用清洁廉价的水电承接了部分高载能行业转移,正在打造水电铝、水电硅等产业链,而且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
此外,记者注意到,目前有企业正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布局打造全球零碳产业园,并已吸引了大型制造企业入驻。据了解,该产业园将利用鄂尔多斯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智能电网系统,实现高比例、低成本、充足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及使用。
统筹考虑遏制无序转移
“一定要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韦福雷和陈洪波一致认为,虽然利用清洁能源可以助力高载能行业降碳,但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废气、废水和废渣排放,所以承接相关产业转移时要做好相关评估,遏制盲目发展,避免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甚至生态失衡,尤其是不能在生态敏感地区发展高载能行业。
韦福雷还建议,要强化区域产业联动以提高发展质量。“西部地区要着眼于全局发展,通过承接高载能行业转移与东部地区形成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让产业项目与东部地区的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以及研发、金融、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的互动。同时,利用东部地区的高端产业资源赋能,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逐步从承接资源密集型和高载能产业,向承接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2020年我国数据中心用电量2045亿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7%。西部地区可以‘东数西算’为契机,依托新能源优势打造数据中心,并逐步承接数据后台加工、分析、存储备份等产业环节的转移,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的重要基地。”韦福雷举例称。
但陈洪波同时提醒,不能以支持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为由,无序发展高耗能产业。“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高载能企业的意愿和自主决策,既不能搞拉郎配,迁出地方政府也不要硬卡强留,应通过多方共赢的合作机制,促进高载能企业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