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发布蒙西鄂尔多斯外送项目风电光伏基地竞争优选公告:
据公告显示:本次基地项目装机容量为3400MW,共划分为2个风电项目和4个光伏发电项目,其中,ZGEQWSJD-FD01#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FD02#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1#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2#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3#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ZGEQWSJD-GD04#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农光、牧光、林光互补等方式,带动板下经济发展。
其中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为二十年,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年,均不含建设期。基地规划建设6座220千伏升压变电站,每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220千伏线路送至500千伏汇集站,终以电网公司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下附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具有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及区位发展优势,在全国能源低碳化转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准格尔旗积极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相关要求,按照基地化、规模化原则,单体规模不低于500MW,通过公开竞争配置的方式进行投资主体优选,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蒙西鄂尔多斯外送项目风电光伏基地投资主体竞争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cn)发布,在准格尔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准格尔绿色能源)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网址:)发布。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优选实施单位:准格尔旗能源局
3.监督机构: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委员会
4.优选服务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5.优选项目编号:ZGEQWSJD-FD01~02#风电项目、ZGEQWSJD-GD01~04#光伏发电项目
6.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布尔陶亥苏木、暖水乡等)
7.项目信息:本次基地项目装机容量为3400MW,共划分为2个风电项目和4个光伏发电项目,其中,ZGEQWSJD-FD01#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FD02#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1#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2#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3#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ZGEQWSJD-GD04#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农光、牧光、林光互补等方式,带动板下经济发展。
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为二十年,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年,均不含建设期。基地规划建设6座220千伏升压变电站,每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220千伏线路送至500千伏汇集站,终以电网公司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8.优选内容:本次对蒙西鄂尔多斯外送项目风电光伏基地ZGEQWSJD-FD01~02#风电项目、ZGEQWSJD-GD01~04#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配置项目资源和确定项目投资开发企业。优选评审标准主要按照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准备、对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要素考虑。受基地内实际测风测光设备少等因素影响,本次优选采用典型项目竞争排序的优选方式。申报企业需承担不同项目因建设条件等差异性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及投资风险。
本次优选以ZGEQWSJD-FD01#风电项目、ZGEQWSJD-GD02#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典型项目,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风电、光伏发电典型项目编制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分,风电项目排名前两名申报企业作为风电项目推荐入选企业,各入选企业根据排名顺序依次按照开发意向选择风电项目场址;光伏发电项目排名前四的申报企业作为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入选企业,各入选企业根据排名顺序依次按照开发意向选择光伏项目场址。如有申报企业放弃入选资格,由风电项目排名第三位、光伏发电项目排名第五位的企业开始依次递补。申报企业不可同时申报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只能选择风电或光伏发电单一项目类型进行申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信息
规划场址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布尔陶亥苏木、暖水乡等),该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优越,适宜规模化集中开发。结合已投运的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计划在准格尔旗建设3400MW风电光伏基地,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20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200MW。
2、建设要求
风电、光伏项目集中连片,符合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的开发原则,有利于实现项目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项目应充分、、高质量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新能源项目与当地生态治理、文化旅游业、畜牧业等多元融合,优先支持“新能源+生态治理”、“新能源+旅游”、“新能源+农/林/牧光互补”、“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基础设施”等开发模式,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传统产业经济协同发展,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广板下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将景观设计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打造鄂尔多斯市乃至全国性的光伏、风电外送示范基地。
三、工作组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准格尔旗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并网发电,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成立了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准格尔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旗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协调、联络和调度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工前各节点所存在的问题,切实协调推进基地建设。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服务单位,编制优选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工作;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优选文件,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并做好技术把关和评审工作;负责公示阶段答疑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保障优选工作免受外界干扰,并对专家优选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公告→申报企业编制申报文件→企业递交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公布优选结果→签署开发协议。
1.公开发布优选公告
公开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cn)发布基地项目优选公告,在准格尔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准格尔绿色能源)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发布。公告发布后,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申领优选文件,参与项目竞争优选。
2.企业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优选文件后,按优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件,并可自行现场考察。申报企业应满足当地新能源全产业链带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要求。
3.企业递交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应按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准格尔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对各项目申报企业分别进行排序。评审全过程在纪律监督下完成,以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5.公布优选结果
在评审完毕后,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优选结果,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准格尔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入选企业及必要信息。
6.签署开发协议
入选企业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签署开发协议。
四、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鼓励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配套火电调峰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等进行联合申报。
2.申报企业经审计机构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按所属集团公司考核),统计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总和须满足上述要求。
3.申报企业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近三年内申报企业在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不得有被行政处罚记录;申报企业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
4.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申报企业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
5.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递交申报文件时提供银行出具的3000万元不可撤销的保函。在公布优选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在签订开发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入选企业放弃入选资格,将被扣除申报保证金。
6.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公布优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保证金。每个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1.5亿元存入专户管理,按照项目保证金缴纳返还管理办法执行。
7. 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全面评估基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优选评分排名顺序依次开发项目场址,并承担不同项目因建设条件、资源条件等差异性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及投资风险。
8.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的有关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满足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申报企业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9.申报企业承诺在准格尔旗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申报企业承诺支付前期技术支持和优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10. 申报企业承诺按照高标准建设环境友好型光伏、风电项目要求推广板下经济,将景观文化设计、乡村振兴、农牧光互补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产业带动、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生态修复等整体效果,承诺火电灵活性改造及调峰深度、储能等灵活调节系统建设与工程本体同步投运,为加快项目推进、开工,按照前期工作一体化的方式整体推进,在企业内部建设资金、主要设备采购、决策审批等方面通过快速通道等方式加快审批流程,确保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并网投运有关时间要求。
11.申报企业承诺优选参考材料、文件、数据仅用于此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具有实际出资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控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证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授权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申报文件以及入选后的合同协议书中应有使联合体各方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3)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工作范围以及承担的责任(投资能力、业绩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且承诺一旦入选,在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中以及项目整个建设运营期内,各方的出资比例和职责不得擅变更。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诺在申报及入选后对优选方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及共同的保密义务,并在授权书和申报文件中有此说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应随申报文件一起递交。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次优选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申报,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申报。如有违反,其申报或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申报将被拒绝。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领优选文件日期:9月23日-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25日下午18:00截止申领。
2.申领优选文件地点: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会议中心10号会议室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专班办公室。
3.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资料申领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
4.优选文件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项目,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准格尔旗+申报公司名称”。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5.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时间:9月28日下午16:00~18:00,28日下午18:00截止递交。
6.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能源局薛家湾地区服务站会议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诚房地产公司403会议室)。
六、其它
1.优选联系人:刘佳(准格尔旗能源局)
郝勇(准格尔旗能源局)
朱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优选联系电话:0477-4217804
0477-4705605
13847732626
13948874687
3.优选联系邮箱:zgeqnyjzhghg@163.com
4.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7803
附件: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备注:
1、本表提交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可编辑电子表发送至zgeqnyjzhghg@163.com。
2、如购买多个项目优选文件,在对应项目下分别填写“√”。
3、如需开具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开票信息(请根据贵司财务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递交申报资料时现场领取发票或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