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日前发布的《贵州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规划》,引起行业热议。《规划》提出甄选在风电平价条件下具备开发价值的分散式风电场址,规划建设规模为170万千瓦。其中,“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规模50万千瓦,“十四五”时期储备风电项目规模50万千瓦,远期储备风电项目规模70万千瓦。有业内人士认为,分散式风电或成为地方政府重点发展的新能源领域。
据了解,我国分散式风电起步较早,但其发展一直低于预期,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未来大规模发展尚需破解哪些阻碍?
■中东南部区域将成“主战场”
近年来,国家主管部门曾出台多个文件对分散式风电给予不同程度的引导和支持。《中国风电产业地图2019》显示,2019年,中国分散式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同比增长114.8%;累计装机容量达93.5万千瓦,同比增长47.8%,主要分布的省区为河南、新疆、内蒙古、山西、陕西等。
随着我国风电行业发展逐渐由“三北地区”向“中东南部地区”转移,中东南部低风速区域将成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的主战场。
“我国中东南部地区幅员辽阔,很多区域适合‘见缝插针’做些分散式风电项目。”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告诉记者,中东南部地区是传统负荷中心,用电需求增长又快,新能源发电便于就地消纳利用,发展前景广阔。
“与集中式风电不同,分散式风电项目不需要进行大规模、远距离电力输送,可以实现就地消纳,这是它大的优势。”田庆军进一步指出,“虽然三北地区有很多土地可供使用,并且风资源条件相对较好,但消纳和送出的问题很难解决,而这些是开发商会重点关注和考虑的问题。”
■“整县开发”可降本增效
虽然分散式风电在中东南部地区开发优势明显,但仍面临不少挑战。有业内人士指出,多数中小投资者不具备运作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人力资源及专业化管理能力,对大型发电集团而言,分散式风电项目又容量小且分散,以传统的方式管理浪费人力、物力,效率低下。
“我建议分散式风电在中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考虑做整县开发,这样能够降低开发商成本,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投资收益率。”田庆军表示,“集中、整县、连片,‘一企一县’的模式开发分散式风电,不仅能够将规模做大,还能降低投资成本。”
田庆军还建议推进“隔墙售电”。“如果分散式风电能够与电网较好地协同,也能提升投资收益率,带动开发商积极性。
审批手续繁琐也是限制分散式风电发展的因素。据了解,分散式风电项目仍未形成一站式服务,安装两三台风机的审批手续与集中式风电开发审批程序基本相同。对此,田庆军指出,分散式风电可以采用备案制来节省手续,缩短开发商的开发周期,也可以尝试“以租代征”的方式。
■需摸索适合的开发方式
分散式风电何时能够迎来大规模发展?“我预判在未来两年内一定会蓬勃发展。因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需要大量的新能源电站,三北传统地区的送出问题会成为发展瓶颈。但随着规模化开发,限电极有可能卷土重来。”田庆军说,“中东南部的电价要比三北大部分地区高很多,在高电价、高负荷的地区,分布式这种因地制宜式的电源形式必然会爆发。”
另外,为保证分散式风电未来的良性发展,田庆军建议:“首先,为了规避此前新能源发展过程中跑马圈地、一哄而上的现象,建议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在政策层面、资源层面、需求侧方面都做好前期规划;其次,要提升分散式风电产业链的质量,其开发一般在经济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对风机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以前集中式风电相对远离人群,质量事件造成的影响容易被忽视,未来风机与人和谐相处,对整个产业链的技术进步、产品供应链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后,为了能做大分散式风电规模,建议电网能研究逐步放开分散式风电可以接入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扩大分散式风电消纳范围。”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给小企业、小型业主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但是项目质量方面可能参差不齐,需要更加严格和更具操作性的指导规则,否则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指出,“目前分散式风电开发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要多做些政策方面的尝试,摸索出可行且适合推广的开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