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2021年河北省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管理给出相关意见。
根据文件,河北省存量风、光项目可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新增并网的保障性并网项目需要竞争性配置组织优选项目。为完成2021年非水电低消纳责任,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规模为11GW,涉及11个市区;风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5GW,仅允许承德与张家口申报。即2021年河北省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规模为16GW,户用与分布式光伏则不包含在内。
在保障性项目申报方面,资金实力强、负债率低的企业优先;需落实项目用地,提供拐点坐标且项目规模与用地面积相匹配;支持电源点配置储能的项目优先;优先通过以技术降低土地成本或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示范项目。
在光伏保障性项目竞争配置方面,项目前期工作占比高为45%,其中土地落实与支持性文件占比为35%,储能配置方面占比10%,组件与逆变器的技术先进性占比10%。
市场化并网项目则需落实并网条件后经评审下达建设计划,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本批次光伏保障性项目与市场化项目并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风电项目并网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另外,已申报国家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省内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严禁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