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8月31日前上报。
山西省要求,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储能规模总量50-100万千瓦。其中,独立储能单体项目额定功率不低于1万千瓦,参与调峰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小时,参与调频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其他形式储能电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文件还明确,对于能够吸引新型储能相关产业落户山西,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