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5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其中涉及67个风电平价项目,规模共计653.11万千瓦。在67个风电平价项目中,16个项目予以评分,其余则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未给予评分。
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 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工作。本次各市上报的平价风电项目共67个,竞价光伏项目共49个,平价光伏项目共69个。第三方机构按照《广西2020年度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广西2020年度竞价、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对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我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0〕345号)要求的每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和排序,现将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公 示 期:2020年6月5日-10日
联系方式: 0771-2328553、2328556、2328842(传真)
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邮 编: 530001
附件: 3.平价风电项目清单及评分情况
4.广西2020年度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广西2020年度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0年继续对集中式陆上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中2020年风电建设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我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0〕345号)有关要求,参照《广西2019年度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本评分办法。
一、配置范围
投资主体应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项目选址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开发区域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等文件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列入2018年(含)以前年度建设方案并已并网或在核准有效期的自愿转平价风电项目。
二是《广西电网公司关于报送广西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消纳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桂电函〔2020〕41号)推荐的2019年无补贴平价风电备选项目。
三是目前尚未开展风电项目建设(包括未有项目核准、未有项目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无补贴平价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0〕8号)项目表)的国定、区定贫困县风电项目。
二、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结合2020年实际情况,对拟参与广西陆上风电建设企业的整体实力、对广西风电发展的贡献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助力脱贫攻坚、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等因素综合评分。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企业能力(满分25分)
1.企业建设经验(满分7分)
企业在国内投资建设陆上风电项目,建成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得3分;达到50万千瓦,得5分;达到100万千瓦及以上,得7分。
若企业合股投资建设项目,以企业实际占股比例计分;若项目投产后转让,该项目建设方业绩按照80%的规模计分,该项目收购方业绩按照20%的规模计分。
2.企业投资建设能力(满分13分)
投资建设能力(满分10分)。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2个及以上),投产项目数与核准项目数比例在30%以内,得0分;在30%(含)-50%,得2分;在50%(含)-70%,得5分;在70%(含)以上,得10分。企业首次在广西投资风电项目,得5分。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只有1个,未开工的,得1分;已经在建的,得2分;并网发电的,得5分。开工建设以永久性工程基础施工为标志(下同),并网发电以电网公司证明文件为准(下同)。
承诺项目进度安排(满分3分)。企业承诺如列入2020年平价风电示范项目:对承诺在平价风电项目公布后6个月内完成核准,一年内开工建设的,得3分;对仅承诺6个月内完成核准的,得1分;未作出承诺的,得0分。
3.设备先进性(满分5分)
项目单台风机容量2兆瓦以下,得0分;2兆瓦-3兆瓦(不含),得2分;3兆瓦及以上,得5分。
4.扣分项
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存在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企业在核准文件失效一个月内,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书面声明项目作废除外)或者核准超过4年未投产的(2015年12月31日以前核准项目,投产标志为首台风机发电),每个项目扣5分,高扣15分(允许出现负分)。项目在广西区内因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违法用林、违法用地问题受过行政处罚的,每个项目扣5分,高扣15分(允许出现负分)。
(二)前期工作情况(满分35分)
1.可行性研究报告(满分3分)
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得1分;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得3分。
2.建设条件(满分10分)
项目属于不需新建设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得10分。
3.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满分22分)
取得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支持性意见,得4分;取得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得4分;取得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批复,得4分;取得自治区相关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批复,得4分。项目取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意见或属于省级及以上政府间合作推进项目的得6分;属自治区政府与投资企业(或其母公司)签订开发框架协议推进风电项目的得2分(两项同时得分的,取其中高分者)。
(三)项目的社会效应(满分25分)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度极度贫困县的,得25分;位于国定贫困县的,得20分,位于区定贫困县的,得15分。
(四)电网消纳情况(满分15分)
根据《关于报送广西新能源发展风险预警研究成果的报告》(桂电规〔2019〕3号)有关结论,项目拟送出消纳区域位于消纳预警绿色区域的,得15分;位于消纳预警黄色区域的,得12分;位于消纳预警橙色区域的,得9分;位于消纳预警褐色区域的,得6分;位于消纳预警红色区域的,得3分。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如评审结果排名相同,优先保证每个县安排一个项目,再取助力脱贫攻坚得分高的项目;如助力脱贫攻坚分数仍相同,则选取电网消纳及接入情况分数高的项目;如经前面程序仍无法确定相同分数的项目次序,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三)企业承诺期限内,风电项目未能完成核准和开工建设的企业,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参与竞争性配置。
(四)若项目核准后涉及生态红线的,企业承诺项目自动退出或调整出生态红线范围,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空出容量由评分排名靠前的项目依次替补。
(五)本办法由自治区能源局负责解释。
平价风电项目清单及评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