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青海省政府近日发布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在加快建成海南、海西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基础上,再着力打造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进共和、德令哈、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和西宁东川工业园光热产业园建设,适时开发木格滩地区光伏光热资源。有序推进冷湖茫崖风电走廊建设。加快推进“青电入豫”和海西至中东部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建设。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巩固西部大开发前二十年取得的成就,推进新时代青海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牵引,树牢保护就是发展,发展就是保护的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和飞地经济,着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形成以生态保护优先为核心,绿色发展为路径,扩大开放和补齐短板为重点,全面创建国家公园示范省、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1124”新时代青海发展新格局,奋力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
到2020年,打赢三大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到2035年,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稳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打赢三大攻坚战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强化产业、就业、教育和健康扶贫,实施好“携手奔小康”“百企联百村、百企帮百户”等精准扶贫行动,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城市和重点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实施耕地土壤保护重大工程,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管理。严格环保执法、生态恢复治理、督察考核标准,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三)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重大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保证资金需求。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动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兼并重组。
三、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推动“四个示范省”建设
(四)全方位推进保护“中华水塔”行动。进一步健全保护“中华水塔”的政策规划体系,优化功能布局,加大专项工程实施力度,确保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一江清水向东流。构建“源头钻石环”“生态涵养环”“和谐共生环”三级保护层级,开展水资源涵养行动,保护雪山冰川河湖湿地;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污染源防治,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开展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巩固城乡供水能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工程,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建立响应机制,结合第二次青藏高原科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探索应对路径,维系青藏高原气候调节功能;开展人与自然和谐促进行动。
(五)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和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保护和改善黑河、疏勒河、石羊河、大通河等水源地林草植被。促进环青海湖地区的林地、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良性循环。实施湟水流域规模化林场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保护柴达木地区原生态地表地貌,恢复沙区林草植被。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等重点专项工程。构建以国家公园区域为主体,覆盖全省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体系。
(六)创建国家公园示范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立自然保护地资金保障机制,科学有效管理自然保护地。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造更多生态产品,推进绿色发展。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建设青海湖、昆仑山等国家公园,全面创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示范省。
(七)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在加快建成海南、海西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基础上,再着力打造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优化开发水能资源,打造黄河上游水电基地。推进共和、德令哈、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和西宁东川工业园光热产业园建设,适时开发木格滩地区光伏光热资源。有序推进冷湖茫崖风电走廊建设。全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青电入豫”和海西至中东部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建设。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
(八)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壮大牦牛、藏羊、青稞、冷水鱼、枸杞等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高原特色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知名品牌。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力度。完善特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特色产业产品行业标准。建立牦牛藏羊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和智力支撑,组建国家牦牛技术创新中心和高原动物疫病检测及防控技术研发中心。
(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进”活动,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
(十)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构建西宁—海东都市圈、柴达木东西呼应的核心增长极,兰青—青藏(西格段)—格库铁(公)路为主线横贯东西、侧翼相连的经济发展轴,加强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和青海湖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和机制创新,构筑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形成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的“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坚持“三定四融”基本原则,逐步推动形成“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统筹推进河湟谷地城市群,泛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城镇区协调发展。支持西宁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兰西城市群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产业协调联动发展。
(十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化,推动新技术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培育发展新一代特色电子信息产业,布局前沿产业,发挥好信息技术对于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构建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省、市州、区县电子政务体系。推进数字惠民,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生领域的融合应用,显著提高教育、医疗、社保、文化、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数字化水平。构建生态治理数字化体系,推广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提高城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工程、数字家居工程,促进数字技能普及和智慧应用推广。
(十二)大力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推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加快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布局,引导青南地区、海北、海南将不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工业企业和项目向省内、省级园区集聚。完善跨区域引资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推进飞地园区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把飞地园区打造成为飞地经济的主引擎,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引进发展低能耗、无污染产业,开展好项目引进落地工作,促进产业集约发展和优化升级,推动全省各地区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