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5日,四川监管办公司官网印发关于《2020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在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开展,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在国调现货交易平台开展,水电企业根据自身富余发电能力自助参与。丰、平水期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应在四川电网调节资源已经用尽、各类已成交外送交易全部落实、中长期交易来不及开展、水电仍有富余发电能力、预计会产生弃水电量的情况下开展,发电企业成交的现货交易电量不应超过日有效申报电量减去日预计划电力。
《通知》中提到,在调度执行方面,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电厂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发电,尽可能实现全额保障性收购。
《通知》还提到
附件:2020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