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包头市日前发布《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公告》指出,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600MW,采用“源网荷”一体化消纳利用模式,通过约200km的交流与柔性直流绿色供电专线输送至包头铝业产业园区负荷中心,通过其自备电厂和负荷进行消纳。
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建设示范区首期项目电力送出工程,包括各风电项目配套的汇集、交直流混合送出工程等,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风电建设进度衔接,过网费根据国家价格部门有关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以下为《公告》详情: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纪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方案》等文件,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市发改委”)和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达茂旗政府”)共同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开展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aotou.gov.cn)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1 优选单位: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优选实施单位:达茂旗人民政府
3 优选服务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4 优选项目编号:BTSFQYQ-FD01~BTSFQYQ-FD05
5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8〕376号)、《关于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纪要》,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建设160万千瓦无补贴平价风电项目,创新投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自备电厂的调峰作用,促进示范区风电项目电量的消纳利用。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600MW,采用“源网荷”一体化消纳利用模式,通过约200km的交流与柔性直流绿色供电专线输送至包头铝业产业园区负荷中心,通过其自备电厂和负荷进行消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建设示范区首期项目电力送出工程,包括各风电项目配套的汇集、交直流混合送出工程等,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风电建设进度衔接,过网费根据国家价格部门有关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为加快提升风电产业技术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纪要》,本次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均为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补贴。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共包括五个示范项目,分别为:BTSFQYQ-FD01(500MW消纳利用示范项目),BTSFQYQ-FD02(500MW先进技术示范项目),BTSFQYQ-FD03(200MW电力创新服务示范项目),BTSFQYQ-FD04(200MW智慧风电示范项目),BTSFQYQ-FD05(200MW金融支持示范项目)。
为突出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特点,BTSFQYQ-FD01项目为消纳利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为500MW,重点突出包头市多措并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的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示范;BTSFQYQ-FD02项目为先进技术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为500MW,充分利用包头市资源优势,促进先进材料和技术应用示范;BTSFQYQ-FD03项目为电力创新服务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加快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包头市电力市场;BTSFQYQ-FD04项目为智慧风电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高标准建设风电场智能管理运维体系;BTSFQYQ-FD05项目为金融支持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引导提升行业金融支持水平。
开发经营期为二十(20)年(不含建设期)。
6 优选内容:对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5个示范项目分别进行公开竞争优选。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7 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对于同一示范项目,一个集团公司(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不接受联合投资人。
8 申报企业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优选期间尚未解除的)”;申报企业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优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9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如确因兼并重组、同一集团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10 申报企业承诺在达茂旗成立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11 申报企业应承诺了解并同意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将按照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落实申报项目的示范要求。
12 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递交申报方案前向达茂旗政府支付申报阶段的保证金500万元,就申报保证金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达茂旗政府在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在签订开发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
13 申报企业应承诺于签订开发协议时向达茂旗政府支付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达茂旗政府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专户管理,项目开工后返还2000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退还1000万元。
14申报企业应承诺在签订开发协议后一年内开工,在2021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迟不晚于相应接网工程投产日)。对于未按期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企业原因未按进度要求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包头市发改委取消其规模配置,且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参与包头市新能源项目建设。
15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16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17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有关要求支付优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合理价格水平按容量分摊示范区的风电规划费用,并支付给规划编制单位。
18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并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制定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报送数据。
19鼓励申报企业通过集中运维方式统一运维管理,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立集中运维中心和集控集维信息平台,提升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具体可由入选企业磋商后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
20申报企业承诺优选参考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此次优选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21申报企业申领优选文件日期:2019年9月5-10日(仅限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2 申报企业申领优选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305会议室。
23 项目优选文件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资料申领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
24 申报企业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btsfqyx@126.com,邮件主题为“包头风电优选+申报企业名称”。优选文件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包头风电优选+申报企业名称”。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普通增值税发票于企业资料递交日现场领取。
25 本次优选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问题答疑,申报企业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于9月15日17:00前发送至btsfqyx@126.com,各申报企业的问题答疑将在9月17日通过邮箱btsfqyx@126.com进行反馈。
26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日期:2019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27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305会议室。
四、 其它
28优选联系人:宋俊博
29 优选联系电话:010-51973251
30 优选联系邮箱:btsfqyx@126.com
31 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