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新疆自治区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疆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166号)。
《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领域29方面发展重点。包括:
(一)推动新材料产业充分发展。提出了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快速发展;加快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开展前沿新材料应用发展等3方面发展重点。
(二)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提出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生物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生物技术服务新业态等4方面发展重点。
(三)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了推进“互联网+”行动;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加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中的应用能力等5方面发展重点。
(四)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突破发展。提出了大力发展智能化输变电装备;积极推进工程、矿山、农业机械、石油及化工、纺织装备等先进装备加快智能化提升;培育发展安全应急处理装备等3方面发展重点。
(五)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促进风电优质开发利用;推动太阳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发展“互联网+”能源等4方面发展重点。
(六)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壮大。提出了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提升节能装备技术及应用水平;大力发展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等4方面发展重点。(七)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提出了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进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制造;构建规范便捷的基础设施体系等3方面发展重点。(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新发展。提出了推进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水;促进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等3方面发展重点。
新疆自治区以“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内外并购重组、创新要素推进、资源政策保障”的产业与信息化发展组合拳为抓手, 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平台、实施重大项目、推动集聚发展、深化开放合作、集聚创新人才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工作举措。提出了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建立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监测评估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