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方案中指出:将完成抽水蓄能选点规划修改、上报工作,全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建成全球大的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材料生产基地。发挥盐湖资源优势,打造千亿元锂电产业基地;其中提出要建设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试点100%清洁电力生产。
其中,建设海南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2020年,按照送电容量4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5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2022年,按照送电容量8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10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建设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到2020年建成光伏40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
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推进我省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函新能〔2018〕25号)提出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时俱进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围绕“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新型能源产业基地”,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以100%清洁能源使用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智能电网建设为保障,打造清洁能源建设、使用和输出全链条示范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框架和发展机制,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达到全国前列,清洁能源生产比重达到51%,消费比重达到41%,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实现跨越式增长,特高压外送通道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起相对完整、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依托清洁能源资源富集优势,建设“四大”清洁能源基地,推进核电发展、非常规能源资源开发“两项”前期工作,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1.建设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建设海南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塔拉滩和切吉富集风光资源、黄河上游龙羊峡以上河段投产的水电,建设海南水、光、风可再生能源基地,多种电源互补外送至中东部地区。2020年,按照送电容量4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5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2022年,按照送电容量8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10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按照两步送电安排,修改完善《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规划》,衔接国家能源局批复并启动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海南州政府,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启动实施《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基础设施规划》,基地基础设施采用园区化的开发模式,统一开展“规划、报批、实施、建设、输出”工作。(责任单位:海南州政府,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沙漠、退化草原等不同应用环境下国际领先的光伏发电户外实证实验平台,加紧实施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全国好的光照资源、大面积荒漠化土地、丰富的熔盐资源,建设海西核电、光热、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基地。“十三五”期间以本省消纳为主,随着光热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格尔木南山口抽蓄电站的投运,适时考虑海西基地开发外送。到2020年建成光伏40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适时实施《格尔木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加紧完成鲁能集团格尔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推进格尔木、德令哈100万千瓦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确保按期建成。(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德令哈市政府)积极建设冷湖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适时建设花土沟—柴达木750千伏通道工程,为冷湖至茫崖风电走廊规模化开发奠定基础。(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青海省兆瓦级光热发电试验基地、测试基地、检测基地,完善光热产业链服务。(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在格尔木、德令哈地区提前谋划核电项目,开展核电站厂址普选工作,为海西清洁新能源大规模外送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海西州政府,中核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西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2.持续推进黄河上游水电基地建设。
加快羊曲水电站建设。衔接生态环境部下达黄河上游茨哈至羊曲河段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审查意见,争取生态环境部受理和批复羊曲水电站项目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评通过后,衔接国家能源局做好羊曲水电站项目核准工作。(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督促玛尔挡水电站业主加快复工准备工作,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力争2019年复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防汛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果洛州政府,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启动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扩机增容工作,争取2019年完成项目可研工作,具备核准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李家峡扩机项目出台容量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紧推进茨哈峡、尔多等水电站及抽蓄电站的前期工作。统筹考虑茨哈至羊曲河段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进度,适时开展茨哈峡电站优化设计工作,开展水保、环保前期专题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尽快开展尔多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查工作。(责任单位:省投资集团公司)完成抽水蓄能选点规划修改、上报工作,全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2019年选点规划批复,并启动哇让抽蓄电站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3.建设高原千万吨级油气当量勘探开发基地。
在兼顾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主动满足国防建设在重点方向的现实需求,为我国赢得南亚地缘战略优势提供坚强油气支撑。全面建成千万吨级油气当量高原油气田,并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持续稳产,构筑以格尔木为中心的青藏高原油气供应网络,确保甘青藏油气稳定供应。油气勘探方面,坚持油气并举,落实规模储量,主攻有利区带,寻找接替领域。油气开发方面,实现老区稳产,新区建产,实现原油产量稳中有升。确保涩北主力气田长期稳产,开拓气田开发新领域,实现产量新跨越。抓紧开展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
4.稳步推进核能供热及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充分把握未来核电发展契机,利用“十三五”后两年核电项目“空档期”,积极开展研究,做好规划、踏勘选址等前期工作,为全国内陆核电项目建设积累工程技术经验。近期,以2019年初启动核能供热及核电建设项目初步可行研究报告编制为工作目标,重点完成厂址踏勘报告、确定候选厂址、启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远期,以2020年底争取国家核准核能供热及核电建设项目为目标,重点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有序推进非常规能源勘探开发利用。
鉴于非常规能源勘探工作精度大多数属调查评价阶段,且开发技术无法满足商业化开发需求,“十三五”期间非常规能源开发以勘查摸清资源状况为主,为后续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加紧建立自然资源部、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推进青海共和盆地干热岩勘探开采试验基地建设战略合作机制,到2021年实现试验性发电,建成共和盆地国家干热岩勘查开发利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以柴达木盆地及周缘为重点,海相、陆相页岩气调查评价并重,力争实现八宝山陆相页岩气勘查试采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柴北缘等地区油页岩、煤层气勘查进程,继续推进砂岩型油矿找矿,持续开展可燃冰科研工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地下热水勘查开发工作,提高勘查工作程度,扩大资源规模,提升地热发电、供暖、温室利用水平,实现地热资源梯级利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海南州政府)组建鱼卡等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主体,积极申办鱼卡等地区煤层气探矿权,按照《煤层气资源勘查技术规范》进行勘查并试采,查明煤层气资源储量及分布规律。(责任单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木里煤业集团,青海煤炭地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