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分五个方面介绍了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整体情况
2018年,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部署,把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作为重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按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消纳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等采取多种技术和运行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调度运行,使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弃水、弃风、弃光状况明显缓解。
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28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52亿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781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5%,12.4%,34%和20.7%。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风电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生物质发电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全年弃水电量约691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2017年的情况下,全国平均水能利用率达到95%左右;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8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059万千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按地区分布,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47%,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18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84亿千瓦,按地区分布,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27.9%,“三北”地区占72.1%。
2018年,全国风电发电量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同比增加147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中,云南2654小时、福建2587小时、上海2489小时、四川2333小时。
2018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2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大部分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形势进一步好转,其中吉林、甘肃弃风率下降超过14个百分点,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新疆弃风率下降超过5个百分点。弃风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内蒙古,新疆弃风电量、弃风率分别为107亿千瓦时、23%;甘肃弃风电量、弃风率分别为54亿千瓦时、19%;内蒙古弃风电量、弃风率分别为72亿千瓦时、10%。
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针对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迅速增长带来的补贴缺口持续扩大、弃光限电严重等问题,2018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及时进行了优化调整,全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仅次于2017年新增装机,为历史第二高。其中,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分别新增2330万千瓦和2096万千瓦,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到12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74亿千瓦,其中,集中式电站1238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061万千瓦。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小时,同比增加37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中,蒙西1617小时、蒙东1523小时、青海1460小时、四川1439小时。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弃光电量同比减少18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实现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双降”。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不含兵团)弃光电量21.4亿千瓦时,弃光率16%,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10.3亿千瓦时,弃光率10%,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2019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达到15%和到2030年达到20%的战略目标,把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全面推行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新机制,结合电力改革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微电网、清洁供暖等终端利用,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此外,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司长陈涛围绕大力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促进电力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进行阐述。以下为内容精要。
电力辅助服务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机构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等实际情况,在14个地区研究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在全国(除西藏外)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工作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先后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
二是结合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试点情况,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研究启动东北、华北、华东、西北、福建、山西、山东、新疆、宁夏、广东、甘肃、重庆、江苏、蒙西共14个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各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定期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电力辅助服务情况通报。
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展
目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已在全国14个地区启动,这些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市场基本规则体系,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正在形成,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调峰调频能力和设备利用效率、推动新技术和新设备发展等方面成效已经显现。已正式运行的5个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情况如下:
东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于2017年1月1日正式运行,涉及装机容量1.1亿千瓦。
福建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于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行,涉及装机容量4789万千瓦。
山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于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行,涉及装机容量4566万千瓦。
甘肃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于2018年4月1日正式运行,涉及装机容量1155万千瓦。
宁夏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运行,涉及装机容量1628万千瓦。
此外,山东、新疆、宁夏、广东、山西、重庆、华北、华东、西北、江苏、蒙西等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也已经先后启动模拟运行或试运行,将结合实际情况陆续转为正式运行。
2018年全国电力辅助服务有关情况通报
据初步统计,2018年,全国(除西藏外)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的发电企业共3530家,涉及装机容量共12.45亿千瓦,补偿及市场交易费用共146.16亿元。其中,东北、福建、山西、宁夏、甘肃等正式运行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费用共36.6亿元,占全国电力辅助服务总费用的25.1%。
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进一步加大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交易)力度,进一步推动补偿机制向市场竞争机制转型升级,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2020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基本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