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要求废止或暂停“十二五”期间未开工、未建设的风电项目。为响应国家能源局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处要求全面掌握我区新能源项目信息,请各地发改部门摸排辖区内未建成风电、光伏项目有关信息,认真按通知要求划分项目未开工、未建设原因,并填写附表,于10月22日前上报。以下为原文。
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有关要求,全面掌握我区新能源项目信息,请各地发改部门摸排辖区内未建成风电、光伏项目有关信息,认真按通知要求划分项目未开工、未建设原因,并填写附表,于10月22日前上报我委。请各单位严格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因虚报、瞒报或漏报引起的后果由各地及企业自负。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洋 0951-5026619
电子邮箱:nengyuan_nx@126.com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2.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以来风电未开工项目信息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以来光伏未建成项目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