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上海市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包括: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新增风电装机10万千瓦;推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推广电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节能工业产品。加快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7年4月13日
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
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6年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2017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切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得要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能效提升、污染削减,对照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综合施策,夯实标准、计量、监测、执法等基础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
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70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580万吨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左右,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9%、4.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4% 、4% 、4% 、2% 、1.5%,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培育绿色发展
(一)提升传统产能绿色化水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项目1300项。出台新版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启动重点区域调整专项16个,完成前期推动的重点区域调整专项10个。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协同推进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实施周边工业企业调整专项,对达不到环保标准、影响河道环境的企业进行调整。持续抓好“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第三轮22个市级重点区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 “198”减量化700公顷。
(二)培育产业绿色发展新引擎。推进重点区域腾笼换鸟、产业更新。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排放标准,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三、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三)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出台本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严格实施重点单位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压减化工和钢铁行业用煤,合理控制发电用煤,重点用煤企业按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严格控制。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煤炭相关质量和限额标准,依法加强对煤炭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大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作,确保年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小茶炉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行动,防止死灰复燃。
(四)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基本建成五号沟液化天然气(LNG)事故备用站扩建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上海LNG储罐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崇明至五号沟、五号沟至临港等上海天然气主干管网工程。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新增风电装机10万千瓦、光伏装机10万千瓦、分布式供能5万千瓦。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郊区规模化应用。
四、提升工业能效,促进工业减排
(五)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建立能耗情况评价与分析系统,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发掘节能潜力。应用磁悬浮空调、绿色照明、节能风机水泵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效对标工作,推动数据中心能源效率(PUE)高于1.5的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
(六)推进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编制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区域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全面完成列入大气考核的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工作,编制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推进实施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推广低挥发性溶剂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七)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制定《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按照“示范一批,推广一批,覆盖一片”的模式,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推进和市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绿色产业园区监控平台,结合园区实际分类分批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绿色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立体绿化、在线监测等重点工程,整体提升园区能源资源效率和绿色化程度。试点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评价示范工作。
五、推进交通节能,发展绿色交通
(八)构建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服务功能建设,持续提升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推进内河航道及沪通铁路建设,优化港口集疏运比例,促进海、空、铁多种运输方式有效整合衔接。持续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新增运营轨道交通55公里、新建公交专用道35公里,加强轨道交通网、中运量及公交线网的融合,完善公交专用道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年内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3000个(新增1000个以上)。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
(九)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60%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充电设施建设,全市充电设施达到10.3万个(新增4.5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3万个(新增6000个以上)。推进集装箱牵引车清洁能源替代,年内LNG集卡车辆总数达2500辆(新增500辆以上),其中港区新增或更换集卡使用LNG比例达到90%。鼓励船舶使用LNG试点应用,推进内河货运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应用规模150艘(新增80艘以上)。支持集装箱船球鼻艏改造、飞机加装鲨鳍小翼和翼尖小翼、铁路机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照明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等交通装备节能技改项目,以及枢纽场站设施节能改造。加大温拌沥青等新型路面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加大车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与服务。
(十)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污染排放治理,加大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力度,严格实施已明确的限行政策。利用便携式汽车尾气检测仪等设备,加大对道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检力度。加快上海绿色港口建设,严格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阶段管控措施。持续推进上海港岸电发展。推进港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快上海绿色机场建设,继续完善桥载设施建设,推广地面辅助电源使用。推行交通节能调度,发展绿色物流。
六、提升建筑能效,深化建管并举
(十一)推进城镇化绿色转型。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和土地利用,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区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实现雨水综合管理。启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不得低于70%。以装配式建筑发展为契机,促进建设行业转型升级,积极申报“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设。落实2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推动创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积极推广以外遮阳、通风、绿化、门窗及兼顾保温隔热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大全装修住宅推进力度,外环线以内城区新建商品住宅100%实施全装修,奉贤、金山、崇明比例30%,其它地区比例50%。推进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4300余套。加强生态廊道和城市绿道体系建设,推进立体绿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