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该规划指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基本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装机达到2300万千瓦。
山东是我国风电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发源地。1986年,威海荣成建成了我国个商业化并网风电场——马兰风电场。近年来,风电呈现规模化发展特征,成为山东省发展快的新兴可再生能源。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21.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为7.4%,比“十一五”末提高5.2个百分点。2015年,风电全年完成发电量121.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主力机型已从千瓦级发展到兆瓦级,单机1.5兆瓦及以上的装机占山东省风电总装机的90%以上。
上述规划明确提出,坚持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积极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完善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风力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采用新型技术和产品,降低风电开发成本,提高风电利用效率。
一方面,稳步推进陆上风电发展。加强陆地风能资源管理,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陆域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以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为重点,以德州、菏泽等平原地区低风速风电发展为补充,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小型风电开发建设并举,探索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
另一方面,适时启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及海上风电带,加强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6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项目建设,打造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规划称,围绕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目标,近期,重点抓好华能蓬莱、华电龙口、国电长清、大唐平度、华润费县一批集中式、规模化风电场开发,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远期,继续扩大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建成鲁北、莱州湾、长岛3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启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海上风电场建设,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新增风电装机容量680万千瓦;“十四五”至“十五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900万千瓦。
据介绍,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初步测算,山东省风能资源可开发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具备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同时,山东省受台风和热带气旋影响较小,地质构造稳定,风电开发建设条件优良,适宜风电规模化发展。
相关专家提醒,无论是发展风电,还是发展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都要坚持因地制宜。根据资源禀赋、电力市场分布、既有用能条件等,坚持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结合各类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可再生能源的一体化、综合利用,形成多元发展、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