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内蒙古是我国风电大装机大省,同时也是我国“三北”弃风严重的省份之一。本次电改方案,对风电领域又有哪些表述呢?又释放出怎样的信号呢?
,试点方案首先提到了内蒙古两大电网区域的风电交易情况。为解决蒙西电网弃风问题,2015 年准许11家风电企业参与风电交易,全年累计完成风电交易电量3.54亿千瓦时。2014—2015 年,国网蒙东电力、国网东北分部共组织28家电力用户和21家发电企业(火电企业14户、风电企业7家)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17亿千瓦时。2015 年完成交易电量84亿千瓦时,约占国网蒙东电力售电量的28%,其中风电参与交易电量2亿千瓦时,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平均结算电度电价 0.324 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0亿元。
第二,试点方案提出要“增加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各周期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尝试开展风电发电权交易。
第三,提出要“促进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消纳”。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边际成本低的优势,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以市场交易方式消纳。探索开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与电力用户以及电储能、抽水蓄能等储能设施直接交易。建立日前有偿调峰集中竞价交易机制提高电网调峰能力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现货市场完善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发电合同可通过差价合同或实物合同,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参与市场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运行中优先调度。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叫停“三北”弃风大省新项目,建设开发方案中也未安排新指标,内蒙古也在其列。“尝试开展风电发电权交易”意味着继新疆甘肃纷纷开始多举措解决弃风问题,内蒙古也在进行促进风电消纳的积极探索。
据《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发电权交易是指以市场方式实现发电机组、发电厂之间电量替代的交易行为,也称替代发电交易。发电权交易的电量包括各类合约电量,目前主要参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发电量指标。”“发电权交易原则上由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由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火电机组发电。”这也意味着通过风电发电权交易,风电在内蒙古电力体系中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火电占比会随之下降。
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内蒙古上半年弃风率高达30%,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1024小时,离国家能源局规定的风电保障收购小时数(1900小时、2000小时)还有很大距离。风电发电权交易是超出保障性收购的部分利用市场手段进行消纳,并在交易调度中享有优先权。鉴于内蒙古目前的弃风情况,完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尚有一定难度,风电发电权交易有可能只是“美好的设想”,但敢于尝试总是好的。
附:发改委复函及内蒙古电改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发改经体[2016]219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函》(内政字〔2016〕1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自治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