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浙江省发改委近日发布了《浙江省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要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有序推进风电、抽水蓄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建成一批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加强各类并网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及消纳。力争2020年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31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左右。
低碳发展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制定。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章 规划背景
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部署,加快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低碳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19.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控温目标。
体制机制日臻完善。编制实施《浙江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初步建立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制度,开展设区市年度碳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国家省级清单编制试点,建立省市县三级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合力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四边三化”等转型升级组合拳,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由2010年的4.9︰51.6︰43.5调整为2015年的4.3︰45.9︰49.8。
能源结构趋于低碳。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由2010年的9.8%升至2015年的1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明显下降,从2010年的61.3%降至2014年的54.4%。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幅约20.7%。
碳汇能力持续增强。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四边”绿化,森林资源不断增加,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91%,林木蓄积量达3.3亿立方米。积极保护湿地碳库,确定首批32个省级重要湿地。实施“蓝色碳汇”行动,海洋碳汇资源进一步增长,宁波、舟山、温州、台州等沿海市海洋碳汇面积达24万亩。
低碳试点扎实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亮点纷呈,杭州、宁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特色鲜明,首批15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初见成效,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支撑能力有效提升。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组建省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培育一批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支撑机构。搭建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立省级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开展相关基础性课题研究和培训。
国际交流广泛开展。承办“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2013年磋商会议等重要国际活动,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10次缔约方会议。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南南合作项目,研究机构与国外政府、国际机构深入开展交流合作。
总体上看,我省低碳发展虽已具备较好基础,但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相比,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需在“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低碳发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巴黎协定》明确要求发达国家要带头努力实现全经济范围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要逐渐实现全经济范围的减排或限排目标。作为世界上大的碳排放国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行动。
从国内看,低碳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纳入五大发展理念,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总体方案,明确把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低碳发展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从省情看,低碳发展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常态下,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承载力下降,扭转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更为迫切。“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坚定不移地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建立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体制和机制,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低碳发展已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趋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低碳发展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优化低碳发展布局,构建低碳产业体系,调整能源结构,培养低碳生活方式,营造低碳生态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目标引领,稳步推进。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期目标,顺应新常态下低碳发展的需求和趋势,科学制定我省低碳发展的分阶段目标,逐步实现低碳发展目标。
——区域统筹,分类示范。根据我省“十三五”区域发展布局,差异化推进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低碳发展,分类开展城市、县区、乡镇、园区、社区、企业等低碳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强化政府引导,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多种手段推动低碳发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政策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低碳发展。
——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普及低碳理念,提升低碳发展意识,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公众践行低碳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省上下合力推进低碳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我省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低碳发展机制逐渐完善,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到2020年达到国家下达的要求,到2030年较2005年下降65%以上,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比国家提前达到碳排放峰值。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低碳经济模式逐渐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立。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以上,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万亿级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能源结构持续改善。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成效明显,清洁低碳、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到20%左右,煤炭消费量(不含外来火电用煤)占比降到42%左右,风电、光伏太阳能等非水可再生资源装机容量达到1310万千瓦。
——生活方式有效转变。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集约紧凑型城市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方式加快形成,乡村更加美丽低碳,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占比大幅提高。
——碳汇建设继续推进。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湿地、海洋、土壤等碳汇能力有效提升,林木蓄积量达到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1%,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6亿吨。
——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减碳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控制、交易和标准等制度逐步建立,多层级的低碳试点体系加快建立,平台、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