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昨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4日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13〕38号),全面推进201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 2.5)为重点,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山西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下降率同比2013年不低于4%和8%,力争达到6.25%和12.5%。
三、重点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36项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2.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3.电解铝、水泥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60万吨。(省经信委)
4.按进度推进大同煤矿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山西焦煤盐化集团公司等《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并指导11个设区市开展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工作,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退城进园。(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5.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