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60号文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鲁政发〔2015〕1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稳固发展基础,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有效的保障措施、合理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强投资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放开准入,创新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外商投资按规定享受同等待遇。政府投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释放市场空间。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实现各类资本平等参与、投资回报科学合理、运营机制公开透明。
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切实转变职能,坚持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经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制定完善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保障体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3.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面总结过去一些年的实践,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属性,分类明确参与方式、运营模式和保障机制,细化支持标准,落实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投资、补贴与价格协同机制。对增量项目、存量资产分类推进投资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做到存量盘活、增量放开。
4.激发活力,强化监管。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推动价格市场化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管,规范经营;完善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建立政府负债风险和资金管理风险预测、监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