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计划2015年出台多项能源产业政策。这些政策既涉及宏观管理层面,又包括微观产业发展领域。
具体而言,包括出台电力“十三五”规划原则要求、鼓励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若干意见、煤化工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煤炭科学发展若干意见、关于能源简政放权配套措施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见、关于煤炭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国家能源局强调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实现规划(计划)、政策(规定)、规则、监管“四位一体”,做到“四个同步”。
在能源规划上,按照安排今年将形成“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同时开展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并与能源总体规划衔接。
为做好电力规划,能源局计划出台《关于“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原则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统筹电源与电网发展,煤电与清洁能源发展,发电与调度,各类电源基地布局与重要电力通道布局。
在地方能源管理上,国家能源局将浙江列入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名录,将出台《关于支持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见》,支持浙江在煤电节能改造、非化石能源发展、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记者获悉,根据相关创建方案,浙江计划通过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基地、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基地、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基地。
从重点能源项目管理上,能源局强调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出台《关于鼓励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