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消纳情况,落实可再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251号)部署要求,近期,华东电监局组织完成了对上海市电力公司和15家发电企业关于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的调研工作。
从调研情况看,上海市电力公司总体能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努力做好风电消纳、光伏发电的电量消纳工作。全市未发生由于消纳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弃光、弃风情况。调研同时也发现了部分发电项目建设与接入系统建设不同步、少数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未由电网企业全额出资建设以及个人光伏电费结算等相关政策规定还需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华东电监局要求上海市电力公司认真做好电量消纳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正常弃光弃风问题,同时从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开发、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规定和鼓励个人光伏发电上网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