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2〕4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日
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15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我省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切入点,深入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人才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产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带动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