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资源分布广泛、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永续利用的特点。当前,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国际共识,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更深层次的矛盾和体制机制束缚,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破解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球主要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政策
到2012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7亿千瓦,约占全部发电装机的26%,其中水电10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1亿千瓦。201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约19%,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1.7%,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发展中的重要性日趋明显。
目前,全球近130个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在政策制定、发展模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从国家高度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为抢占第三次工业革命先机,许多国家先后制定了能源发展战略和发展路线图,明确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定位,加快推动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转变。欧盟2011年提出了《2050能源路线图》,明确了205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占比55%的战略目标。丹麦提出到2050年完全摆脱化石能源的依赖;德国提出到2020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55%,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和电力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0%和80%;美国提出2030年风电在全部发电量占比达到20%;日本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满足其20%电力需求的目标。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政策,是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直接和有效的手段对可再生能源实施激励政策是国际通用做法,根据不同国情,实施了电价、补贴、税收等多项激励政策。
价格补贴政策。价格补贴政策是国际上使用广泛的激励政策,直接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迅速扩大。目前,全球共有七十多个国家实施了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政策。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按照项目规模实施分类的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补贴至标杆价格。
并根据技术发展和成本变化情况,建立了较为灵活的补贴标准调整机制。丹麦、西班牙等国家则依据其市场化的电力体制环境,实施了电价补贴政策,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执行不同的补贴标准,但原则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得到合理收益,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性。